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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阴影

1998-07-2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戴自更 中国青年报记者 林炜 南方日报记者 朱德付 我有话说

7月20日下午3时许,骄阳似火,广州增城市大尖山。

一队或穿蓝色衣裤,或裸露上身,蓬头垢面的男人挑着沉重的茶叶担,赤着双脚在山路上踉踉跄跄地挪行。后面跟着一个身穿便服,手持木棍的汉子。挑担者刚想放下担子喘口气,便衣汉子便追上前去大声呵斥。挑担者担未落肩被迫又蹒跚挪行。

下午5时,蓝衣人几十人一组列队收工。每队前均有一两个貌似工头的汉子带队,队后有一押阵,再后面是一两名身穿没有任何领章标志的制服、打着阳伞的男女,当走到收容区前面的一开阔地时,工头似的汉子便喝令蓝衣人排成5人一行的纵队齐步前进。

不明就里者可能会以为这里正在拍电影,其实,这是距广州市80多公里的大尖山收容分站每天都发生的真实故事。

蓝衣人是因各种原因被送进广州市大尖山收容分站的被收容人员,而工头似的汉子同样也是被收容人员,只不过被委以管理其他人员的“重任”,具有随意训斥和殴打同类的特权。身穿无标志制服的男女便是收容分站的工作人员,他们对眼前发生的一切看上去似乎很满意。

林德新的遭遇

本月19日,一个偶然的机会,记者陪同被收容人员林德新的家人到大尖山收容站保领林德新。

下午3点多,家属在“八中队”的窗口交了660元所谓“三费”,按要求将一张打印好的“提前保领申请书”抄写一遍后,终于见到了林德新。只见林佝偻着背,一头蓬乱的长头发活像一个巨型的鸡窝,近半尺长的络腮胡子遮住了大半个脸,双脚和双手都在不由自主地颤抖着。

八中队邱队长说再填一张什么表格就可以走了。表格最下面的3个空白处要林德新填写,第一个空格问的是“有没有人打你”。

林德新拿着表格,愣了半天没反应。“这里有没有人打你啊?”!一位女工作人员突然提高了嗓门,冲林德新大叫起来,家人见气氛不对,忙叫林赶快填表。林德新听到吼叫,一下子慌张起来,本来就颤抖着的手再也写不成字。最后,记者和林的家人被强行推出收容区的大门,林德新则被强行留下,说是“把问题弄清楚再说”。记者在大门外面耐心等待了三四十分钟,林德新仍未出来。正在聊天的邱队长和管教科周科长告诉记者说:“必须等问题搞清楚。”“有没有权力留他,是我们的事。”

记者立即向广州市民政局反映情况。经过一番交涉,下午5时左右林德新终于又被放了出来。重新填表时,他拿着笔,犹豫了足有5分钟,最后战战兢兢地在表格的第一个空白栏写上了一个歪歪扭扭的“无”字。

离开收容站,一直惊恐不安的林德新才吐出了实情:“我要是不填没人打我,我就出不来了。”

林德新是7月6日从广州市收容遣返中转站被送到大尖山分站的。进站的第一天,他就被关在同仓的几个“仓头”痛打了一顿。开始时他拚命喊叫,但管理人员一直没有出现。被打后,他随身带来的行李被人瓜分了,穿着的一身好衣服、鞋子也被人强行脱走,又被人逼着穿上一身几乎无法蔽体、又脏又臭的衣服。“今天下午通知有人来保我时,我听中队长对管理人员说,找套好衣服给这人穿上。”随后,仓头强行剥下另一个当天送来的被收容人员的衣服和鞋子,并强行让林穿上。

林德新说,仓头们打人几乎是随心所欲,每天都开练“全武行”。拳打脚踢肘攥,尤其是在冲凉房,仓头打人时,将所有的水龙头都打开,打起人来谁也听不到。

林被打得全身疼痛。“每天睡下时什么姿势,起床时还是什么姿势,疼得从来不敢翻身。”前几天,他被打得生病发高烧,几次想告知管理人员要求看医生,但都被里面的人痛打一顿,警告他不许看医生。后来他病得几乎昏迷过去,才准许出去看了一次。“但回来后立即又被人痛打了一顿。”

大部分被收容者都有过挨打的经历。林看过被打得最凶的是在工场工作的时候,不少被打后又反绑双手,拖到水龙头下浇冷水。

林德新每天天没亮便被叫起床,洗漱都来不及就得到工场或茶场上班,一直干到晚上9点,中间只有极短的吃饭时间,每周工作6天半,只有星期天上午休息半天。

在收容所里面每顿只有两三两饭,外加一点青菜,冬瓜汤,看不见一滴油星。除了仓头能吃饱外,其他人每天都饿得发慌,每星期三说是加菜,本来每人都有几块肥猪肉,但都给几个仓头抢完了。

听完林德新的哭诉后,记者立即带他到广州市民政局投诉。民政局值班人员很耐心地听了当事人林德新的反映,要求他将情况写出来,让她转交给有关领导处理。

这就是收容站?!

7月2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的某科长,他说已经知道了林德新的投诉,“但这种投诉的事经常有,对我们来说是很平常的,用不着大惊小怪。”他说他们已将情况反映给了广州市收容遣送站,对方责成大尖山收容分站将情况向上汇报。

为了进一步了解大尖山收容站的情况,记者决定再进大尖山。现场所见所闻更加令人触目惊心。

记者在路上碰到的第一个刚被保领出来的被收容人员是广东省五华县棉洋镇美田村的可世川,只见他眼睛红肿,脸上、头部和眼角处留有明显的伤痕。当我们问完姓名,又问身份证号码和家庭地址时,他一下子警觉起来:“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人……我什么都不知道,不要问我……”话音未落,就撇下他哥哥,沿着公路小跑而去。

记者在收容所门口采访了所能遇上的被收容人员,在我们表示会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后,有13人接受了采访。但他们几乎都如惊弓之鸟,见到收容所管理人员从身边经过,便吓得缄口不言,寸步不离地跟在记者左右,寻求庇护。

以下是部分留下身份证号码和详细家庭地址的被采访者的采访实录:

康国文,湖南省衡阳贺家乡农科村上街组人。在高速公路旁捡垃圾时被收容。

中午干活时,工头嫌我慢,抡起棍棒就打,直打得我躺在地上,在场的管理人员也好像没看见一样(边说边翻起衣服让记者看身上的伤痕)。刚进来时身上带有100多元,管理人员说不用代为保管,但一关进仓里,几个仓头就围上来,有的搜身,有的剥衣服,有的脱鞋子、拉袜子。我稍有反抗,他们的拳头就像雨点般落到我身上。

黄水生,广西苍梧县人。

我进来的第一天就被狠狠地踢了两脚。我所在的仓关了70多人,只有两排通铺,其中三分之一被仓头霸占着。我们几十个人晚上睡觉只能屈着身子坐着睡。

蒙祥德,广西临山县人。我在广州办了暂住证,但被人连钱包一起偷了。他们在街上抓我时,我出示了派出所给的暂住证收据,但他们还是不相信。被打了还不许你说,外伤要是太严重,即使有人来保领,也不许你走。

李岳红,湖南省岳阳市某村人。

因为我们3人(赵忠、钟继海)知道4中队4仓里有一个人被打成重伤残废了,放出来前管理人员几次严厉地对我们说,出来后不许乱说。现在我将事情跟你们说了,你们一定要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要是他们知道了再把我们抓进去,我们就没命了。

大尖山收容站:老虎屁股摸不得?

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大尖山收容站的书记、站长及管教科科长等人总算出面见了记者。

记者问,国家法规是否允许对被收容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劳动。站长的回答是,大尖山收容站被收容人员都是自愿和半自愿参加劳动的,不存在强制劳动的问题。记者问,“那么,被收容人员能不能不参加劳动?”回答是:“那怎么可能?”

那么,劳动有没有报酬?回答是没有。“但做得卖力的有奖励。”奖什么?“奖饭吃。”管教科科长理直气壮地说。

据了解,大尖山收容分站被收容人员保有量一直维持在1700人左右,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壮年。据知情者透露,分站从收容总站接收一名被收容人员,须向总站交纳200元。

在问到被收容人员普遍反映在收容所里经常被打时,站长说:“管理人员绝对没有,被收容人员间互相斗殴我听说过,但从未看到过,也没有人向我汇报过。”

关于保领被收容人员的收费标准,分站领导说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每人收660元,一般的被收容人员每人收510元。不管被收容是一天还是3个月,都是一样的收费标准,没有价钱好讲。

但依照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局1996年5月10日颁发的《关于加强收容遣送收费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收取“三费”的标准实行最高限额。伙食费每人每天不准超过8元。管理费,“三无”盲流人员每人每天不准超过10元,轻微违法人员每人每天不准超过15元,交通费按遣送实际交通里程,参照交通运输部门的客运票价计收。且明文规定,伙食费、管理费一律按收容实际天数计收,不得搞一次性收费,禁止自立项目收费。

但据记者调查了解,大尖山收容分站一直是一次性收费,而且绝大多数被保领的被收容人员在交了“三费”后,没有从分站得到过一分钱的车资。

当晚7时许,记者约见了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庄副处长。记者向他通报了在大尖山收容站的所见所闻后,他大模大样地说:“情况我都知道,我过去在那里当过管教科长。你们爱怎么搞就怎么搞,关我屁事。”

次日,记者打电话向省民政厅有关部门商量能否借阅国家有关收容遣返的规定,对方开口便是“要找找国务院去要好了,国家原来的有关条例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新的条例又没有出台,我们只好按自己的规定办。”

人们不禁要问,广州市大尖山收容站难道是一个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独立王国?难道可以置国家有关法规于不顾,肆意侵犯被收容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不受任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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